台南科學園區--律師

林世勳律師,專長於一般民事、刑事、行政訴訟,對於公司法、證券交易法、政府採購、工程、土地等類型案件,均有所研究及歷練,為當事人提供最小成本而最有效、最貼近當事人需求之解決方案。

2011年6月8日 星期三

竊佔為即成犯,要注意追訴時效

事實:杜君遭鄰居以刑事竊佔提起告訴,因兩筆土地相鄰,杜君之祖父、父親在30幾年前所築之圍牆逾界,杜君近年始為繼承;而鄰居近日方提起告訴。
答辯:
一、按案件時效已完成者,應為不起訴處分,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2款定有明文。
二、 又被告行為後,刑法業於94年2 月2 日修正公布,並自95年 7 月1 日起施行,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,適用行為時之法律,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,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,為修正後刑法第2 條第1 項所明定。查修正後刑法第80條第1 項,及修正前刑法第80條第1 項關於追訴權時效期間之規定不同,修正後刑法所定時效期間較長,表示行為人被追訴之期限較久,自屬對行為人不利,比較結果自以修正前刑法第80條較有利於行為人,是本件關於追效權時效,自應適用修正前刑法第80條之規定。
三、從而,本件告訴人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20 條第2 項之竊佔罪嫌,該罪之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500 元以下之罰金,則其追訴權時效期間,自應適用修正前刑法第80條第1 項第2 款規定為10年,先予敘明。
四、次按刑法第320 條第2 項之竊佔罪,既係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,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為其構成要件,則以完成竊佔之行為時,犯罪即屬成立。蓋竊佔行為應以己力支配他人不動產時而完成,與一般動產竊盜罪係將他人支配下之動產,移置於自己支配下而完成者,固無二致也;又竊佔罪為即成犯,於其竊佔行為完成時犯罪即成立,以後之繼續佔用乃狀態之繼續,而非行為之繼續,有關追訴權時效之起算,仍應以最初竊佔行為完成時為準(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7374號判例、83年度臺上字第5190號判決意旨參照)。
五、綜上所陳,依法應為不起訴處分。

1 則留言:

  1. 共有或合夥買土地被出名人竊佔.共同人有反對信給出名人.合夥是檢察官認定!請教!謝謝!! 蕭金一拜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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