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科學園區--律師

林世勳律師,專長於一般民事、刑事、行政訴訟,對於公司法、證券交易法、政府採購、工程、土地等類型案件,均有所研究及歷練,為當事人提供最小成本而最有效、最貼近當事人需求之解決方案。

2011年5月16日 星期一

先找對人,再找作的事

人不是全才,就功能性而言,有其極限,如叫一名律師去審閱英文文件,要先看這位律師,是不是有已經受過基礎的訓練,足以應付,否則,把當事人當實驗品,不妥,說是磨練,這也太 強人所難,律師也會受不了這壓力的。
叫內向的律師去找業務,一來他不是合夥律師,也沒有分紅,為何要賣臉去拉案子,二來作生意不是每個人,每個律師都能勝任的。
給多少錢,作多少事,除非你給他一個夢想,一個很快也可能很慢,才能達到的夢想。
這個夢想要有階段性,一階一階地往上升,一段段地兌現承諾,不能一次餵到滿,不然,接下來要拿什麼給律師。
就是,有人會傻傻地相信這編織的夢想,不談錢,也不談位子,就傻傻地望著那個位子,等到終於輪到你的時候,希望總是落空。老板不跟你講清楚,為什麼你坐不上去,因為你的條件還沒有滿足;可是見到其他人的條件,也還沒有滿足,怎麼也上去了,你能問嗎,問了就是要離開了,因為這是老板的睿智的決定,豈是你這一小輩所能理解。
無法理解,無法理解,只好一直祝福別人,期待自已也可以破格升上去,
夢想總是要幻滅的,不然怎麼叫夢想。
離題了,回來。
如果找不到適合的律師,那就不要作,不然就老板帶著一起作,不是老板在後面喊一句,「給我衝」就會有人賣命、死命地往前衝,又不是每個人會跟我一樣傻。據說賓拉登在作戰時候,他也配了一枝槍,他是說「跟我上」,一個是指揮別人去衝鋒陷陣,一個是身先士卒,不消說,那個能凝聚士氣,可以立判。
自己都不會作的,怎麼教下面的人作。
自已都不會作的,也不找外界的資源。
識人不清,用人不洽,此病應戒之慎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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